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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 2013-06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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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好人:和西梅

泰安好人:和西梅

和西梅,女,1972年出生,泰安市泰山小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法人。2006年开始投身志愿服务事业,最初的她只是希望把家里的闲置物品捐出来给需要的特困孩子,那时候并不了解公益是什么,更不知道该怎么去做,从一个简单的活动前期筹集开始,慢慢的她边学习边摸索经验,从感性公益逐渐的做到了理性公益,她从一个普通志愿者成长为民间公益组织的带头人,成为了公益圈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标杆。

 

2007年以来,组织以助学为主的多种公益活动近300次,在实际公益活动中和西梅发现了很多问题,缺少相关的志愿服务专业知识,没有固定活动场所,更缺少有凝聚力的核心成员团队和适合的管理模式,她知道自己欠缺的东西太多了,于是开始通过网络、书籍、会议、沙龙等渠道努力学习,甚至把公益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,先后自费赴深圳、珠海、郑州、广州、杭州等地参加学习交流活动,对NGO的发展、公益营销、公益平台建设等问题都做了深入思考。2011年创办“泰山小荷公益事业发展中心”,率先在泰安市民政局登记注册,为泰安市民间公益组织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样本,也让她的公益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。

 

组织成立仅一年多来,助学活动被资助的特困学生500多人次;乐淘小脚丫“爱心鞋子”受益学生600人;课桌工程受益学生514人;“爱心课堂”受益人数4700人;免费流动图书馆直接受益儿童100多人次;助老活动直接受益400多人次,总策划执行各类的公益活动70多场次,成功推出了“彩虹村助学计划”、“微爱助学计划”、“小荷公益课桌工程”、“爱心鞋子”助学活动、“丫丫早读”免费流动图书馆、“微笑夕阳红”、“看见幸福”等公益项目,还与“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”合作了“童缘暖心包裹”工程。其中她策划的“彩虹村”助学计划获得了“中华少年儿童救助基金会”10万元善款的资金支持,该项目的策划赢得了业内专家一致好评,这个项目第一期的受益群体是100个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,除了帮助到这些特殊孩子们,另外还防止服刑人员的二次犯罪,特别受到监狱等部门的认可。她主张项目化开展民间组织的公益活动,逐步转变“雷锋式”服务方式,发扬雷锋精神,努力做到“品质助学”“品质助老”,得到了很多受益弱势群体的认可。

 

“因为喜欢所以选择,因为选择所以执着”和西梅在6年多的公益历程中经历过挫折和打击甚至是怀疑,但她始终相信,只要用爱心真诚做事情早晚大家会理解并支持她的选择。她凭着热情和爱心风雨兼程的坚持着。和西梅最大的愿望是做个爱心传播者,她用实际行动在努力着,由她主讲的“公益课堂”走进了大学和小学校园、企事业单位、武警官兵、服刑人员等,尤其是2012年的父亲节这一天,“公益课堂”走进了泰安监狱,在操场上2800多名服刑人员鸦雀无声,有的认真在记笔记,有的听着听着现场就流泪了,事后服刑人员还自发的进行了小范围的爱心捐款。来自监狱的一名服刑人员写给和西梅信中写道:“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和我家里人的关心帮助,是您为我点亮了希望的灯火,现在我能安下心来参加到各项改造中去了,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大家庭,做一个和您一样的有爱心的好人……”,这个服刑人员因为听了和西梅的“公益课堂”改变了他对生活的消极态度,开始奋发图强积极上进重新做人,和西梅看了信后特别开心,增加了无尽的动力去坚持走志愿者的公益之路。

 

在和西梅的带领下,一批有爱心的志愿者也都积极行动起来,大家相互取长补短,共同打造着一个相对规范的民间公益组织。

 

对公益事业的孜孜以求和无私奉献,也为她赢得较高声誉。2011年荣获“山东省优秀志愿者”、“2011感动泰安年度人物”、泰安市“金星志愿者”等称号。2012年,和西梅被“全球绿飘带行动组委会、深圳环境科学学会”授予《绿领荣誉证书》,“小荷公益”也成为全国环保类民间公益组织12个签约成员单位之一。 2012年7月,“小荷公益”成功入选由国家民政部主办的“首届中国慈善公益项目展示会”参展资格,作为山东省唯一一家民间公益组织参展,“小荷公益”尽最大努力的对外做了很好的宣传展示。

 

    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社会组织报》、《大众日报》、山东电视台、《齐鲁晚报》、《泰安日报》、《泰山晚报》、泰安电视台、《世界经理人杂志》等媒体均对她的事迹做过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