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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 : 2017-04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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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彩虹村“彩虹之星”评选通知

    关注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“彩虹村"项目自开展以来得到广大爱心人士的支持,感谢大家对"彩虹村"项目的积极参与。为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,引导鼓励“彩虹宝宝”自立自强,积极进步,特组织评选“彩虹之星”。每个彩虹村团队评选名额如下:东营彩虹村5个、淄博彩虹村5个、菏泽彩虹村4个、潍坊彩虹村4个、泰安彩虹村4个、滨州彩虹村2个、烟台彩虹村2个、新泰彩虹村2个、宁阳彩虹村2个。

2号总旗_副本.png

一、参评条件:

1.道德品质优秀,言谈举止文明。

2.尊重老师,孝顺长辈。

3.勤奋刻苦学习,有上进心。

4.积极乐观,乐于助人。

二、评选范围:全体彩虹村宝宝(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)

三、奖励:

当选的“彩虹之星”将获得奖励金、彩虹之星奖状及彩虹村定制台灯一个。

四、评选要求:

1.每个彩虹村团队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彩虹宝宝,在线提交评选登记信息。

在线提交网址:http://lxi.me/3hya3&(点击网址进入提交页面)

(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:刘杰 18553851316)

2.请各团队4月28日16:00之前提交评选信息,逾期未发送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,我们将从其他团队评选。

3.评选结束落实奖品发放情况。